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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林地解編,突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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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林地解編大突破
 
3月16日我在立法院質詢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和林務局長林華慶,針對我們山區的土地問題希望能獲得解決,所幸相關單位能從善如流,未來保安林將不再依循58年5月27日(58527)的規範,而是以82年7月21日(82721)為認定。
 
今年3月4日林務局已經發公文給各地林管處,處裡「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的保安林地」,未來「建物(包含設施)符合82年7月21日前已存在,不論有無租約,經過相關單位審認無礙國土保安,就可以辦理保安林解除事宜,並於解除後將土地移交給國產署接管。」
 
這對我們山區民眾的權益有相當大的助益,林務局也會主動盤點,雖然無法解決全部的山區土地問題,但這個方法也可以解決七、八成的土地占用問題。
 
#山區土地問題
#解決問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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